为了保证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室务会议是重点实验室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沟通信息、研究问题以及协调、部署、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的会议。
二、室务会议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列席会议成员参加。
三、室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放在每月初的第一周),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室务会议一般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以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四、室务会议的议事范围: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行政管理、财务后勤、计划总结等重大事宜的决策、突发事件处理和其他需要的会议决策的事宜。
五、室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与会领导参加方能举行,必要时可召开网络会议。与会者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当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六、室务会议的讨论议题需提前2日填写《会议议题征集表》提交实验室办公室,提交人应作必要的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与会领导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在意见大体一致后再做出决定。当领导的意见发生分歧时,要及时协调,统一认识,如果意见不一致又非紧急事项,可暂缓决定,下次再议。
七、室务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时,与会领导行使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时方为通过。列席会议人员没有表决权。
八、室务会议须由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需要尽快整理会议记录或编写、印发会议纪要;会后组织办公室人员协助主管领导具体落实会议决定。
九、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有责任、有义务对室务会议的审议过程保守秘密。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