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微观生物学科研平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15-11-01

为加强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微观生物学科研平台相关仪器设备管理,保持仪器设备完好,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同时规范仪器设备使用事宜,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保管

  1. 平台的所有仪器设备均由平台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管理,设备管理员要做好日常的保管工作。

  2. 平台工作人员应积极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各种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使用和维修的基本技能,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3. 仪器设备随机附带的技术资料(包括贵重仪器设备的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图纸、验收单、保修卡、维修记录等)应妥善保管并登记造册。

  4. 平台所有仪器设备应有仪器设备标示牌,说明仪器设备名称、财产编号、厂牌、机型、用途、保管人、维修商及服务电话等,放置于仪器设备上明显位置。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

  1. 1.所有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在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

  2. 2.建立仪器设备使用例行检查程序,在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后均须严格执行设备常规检查,保证仪器设备运转良好。

  3. 3.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操作使用和培训使用两种形式,特别贵重及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使用,一般大型仪器须经过培训取得仪器设备管理员认可后方可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接受仪器设备管理员的监督指导。

  4. 4.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因违反使用规定致使设备损坏或异常损耗,使用人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5. 5.仪器使用人须自行备份实验期间使用仪器设备收集的所有数据资料。

三、仪器设备的借用

  1. 所有仪器设备的借出均须在不影响平台各项公共服务的前提下进行。

  2. 所有仪器设备的借出必须经平台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署《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微观生物学科研平台仪器设备借用责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办理。

  3. 仪器设备在借出之前,平台工作人员须保证所借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并负责进行相关仪器的使用培训。

  4. 仪器设备借用人须保证仪器借出期间的使用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平台负责人联系以减少损失,如有损坏或丢失须作相应赔偿。

  5. 仪器设备借用人不得将所借仪器设备转借他人使用,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微观生物学科研平台,并由负责人进行完好性验收,逾期不还者平台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6. 为保证平台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平台有权对所借出仪器设备收取部分设备维护和使用培训费,具体根据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费用支付按学校相关程序办理。

  7. 仪器设备借用人在交还仪器时,须自行备份实验期间使用仪器设备收集的所有数据资料。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一三年五月